一、出台背景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省、市、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部署,进一步促进新区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,区政府研究制定了《关于支持区内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》,简称《留区就业创业15条》。
二、起草过程
(一)充分开展文件起草调研。一是开展驻区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调查,摸清区内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底数,为起草文件提供数据支撑。二是广泛征求区工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、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等区内高校,关于支持区内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的意见建议,在此基础上,开展文件起草工作。
(二)严格按照程序履行。一是管委区政府多次召集区人社局、招才中心、工信局等部门、单位与区内高校,对文件起草进行论证部署,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。二是按照程序多次征求各相关部门和驻区高校意见,组织合规合法性审查,于7月5日提交管委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研究,并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,进一步修改完善《留区就业创业15条》,按程序提交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,并报管委办印发实施。
三、任务目标
围绕促进驻区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,依托新区五大传统优势产业、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、七大现代服务产业重点企业人才聚集优势,全力做好驻区高校毕业生“引、育、用、留”各项工作,促进驻区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率实现新突破、大提升。2023年,实现驻区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1万人以上,留区就业创业率达到20%以上,力争到2024年驻区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1.4万人以上,留区就业创业率达到25%以上;2025年驻区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1.8万人以上,留区就业创业率达到30%以上。
四、主要内容
《留区就业创业15条》,主要聚焦“引、育、用、留”四个方面。
(一)“引”才方面。一是每年面向新区“5 5 7”等重点产业企业和重点项目,挖掘大学生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,为留区就业大学生提供充足就业岗位。二是依托“智找活”产业人才供需通等招聘平台,每年组织驻区高校举办中大型校园招聘活动30场以上,畅通大学生留区求职渠道。三是每年开展“高校师生走新区”“名企游学”等游学实训活动35场以上,让大学生走近新区、融入新区、留在新区。
(二)“育”才方面。一是协同驻区高校优化调整学科设置,培养适应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所需人才。二是鼓励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学院或设立“企业冠名班”10个以上,联合培养更加符合企业需求的技能人才。三是走进高校开设“区情教育”课,每年开展公益性就业创业辅导等活动15场以上,增加大学生对新区的认同感。四是每年新增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20家以上,鼓励、引导大学生实习实训4000名以上,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。
(三)“用”才方面。一是打造各类创新创业载体,引导大学生年留区就业创业1000人以上。二是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、青岛国际啤酒节、“蓝洽会”等大型节会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,实现大学生自我成长。三是每年开展产学研和投融资对接活动5场以上,通过成果转换落地,为大学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。打造“青博荟”博士后服务品牌,常态化发布博士后岗位需求目录,举办博士后项目路演对接活动,诚挚邀请国内外博士、博士后来新区创新创业。四是探索建设环高校人才创新圈,发挥科创企业、创新创业团队的集聚作用,吸引更多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。
(四)“留”才方面。一是争取年内配租配售人才住房2400余套,为驻区高校大学生本地就业提供优惠住房保障。二是兑现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、一次性安家费、创业补贴、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补助等政策,有效激发大学生在新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。三是完善推广青年人才市民“一家亲”平台,为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、创业支持等服务。四是组织驻区高校大学生参加新区举办的半程马拉松、杜鹃花会、青岛凤凰音乐节等重大文体节庆活动,丰富大学生休闲娱乐社交生活。